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超过 1% 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 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1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 2,764,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 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38,216,598 股增加至 145,660,789 股,截至目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在减持期间因股份减 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累计已超过 1%。 近日公司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 知函》,截至目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1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1 楼 2105 住所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5 日 股票简称 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799,000 0.5488 A股 0 0.5494(被动稀释) 合 计 799,000 1.098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0,566,382 7.6448 10,259,882 7.0437 东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566,382 7.6448 10,259,882 7.0437 创投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298,894 3.1103 3,806,394 2.6132 华桐 其中:无限售条件 4,298,894 3.1103 3,806,394 2.6132 恒德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38,216,598 股计算;“本次减 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45,660,789 股计算。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2,764,3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且东元创投 计划 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 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上述减持 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且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二、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减 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东元创投及华桐 恒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799,000 股,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的股份 变动比例达到 1.098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比例(%) 2020 年 11 月 5 日 - - - -2020 年 12 月 6 日 东元创投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7 日 170.64 30.65 0.2104 -2021 年 2 月 5 日 2020 年 11 月 5 日 115.80 0.60 0.0043 -2020 年 12 月 6 日 华桐恒德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7 日 167.04 48.65 0.3340 -2021 年 2 月 5 日 合计 - - 79.90 - 注:①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②“减持期间 2020 年 11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6 日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38,216,598 股计算;“减持期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2 月 3 日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45,660,789 股计算。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66,382 7.6448 10,259,882 7.0437 其中:无限售条件 东元创投 10,566,382 7.6448 10,259,882 7.043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298,894 3.1103 3,806,394 2.6132 其中:无限售条件 华桐恒德 4,298,894 3.1103 3,806,394 2.613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38,216,598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145,660,789 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做出 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元创投 及华桐恒德将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股东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