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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1-14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关键技术人员,均与公司有劳
动关系。
    (二)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
均不存在以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