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通
过邮件、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
表张丽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名单及授予数
量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被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