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锦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锦浪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4.4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7.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446.8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89.81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71,457.0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8 万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9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 号)。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 号),公司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7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 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89,7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15.47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88,684.5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 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 的外部费用 368.83 万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1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2〕5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199.98 项目投入 B1 43,777.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B2 1,176.30 项目投入 C1 24,512.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C2 484.64 项目投入 D1=B1+C1 68,289.5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D2=B2+C2 1,660.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571.4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571.42 差异 G=E-F - 注: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 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29.33 万元,以前年 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246.97 万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6.11 万元,2022 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238.53 万元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2 募集资金净额 A 88,315.70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 项目投入 C1 39,201.7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1,021.69 项目投入 D1=B1+C1 39,201.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2=B2+C2 1,021.6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0,135.6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135.68 差异[注 2] G=E-F 31,000.00 注 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 产生的收益。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4.18 万元,2022 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507.51 万元 注 2:差异为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 31,000.00 万元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70200104003715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0134002900004876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 30900627601300006880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慈 溪 支 行 ( 账 号 : 309006276013000162023)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分 别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县 支 行 ( 账 号 : 39702001040039132 ) 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支 行 ( 账 号 : 3901340029000054660)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999999)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01340029000048761 45,670,066.9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200104003715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3000068802 44,153.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3000162023 9,817,700.3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2001040039132 172,616,154.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01340029000054660 8,922,971.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3150199553609999999 - 合 计 237,071,046.92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 3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4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根据 2022 年 3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10,288.43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 237 号)。 八、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锦浪科技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号鉴证 报告。报告认为,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5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浪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 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锦浪科技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廖 翔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附件 1:2020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199.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512.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28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2) (3)=(2)/(1) 益 效益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0 万台组串 式并网及储能逆 否 33,765.94 33,765.94 14,089.54 30,206.24 89.46 2022 年 6 月 30 日 37,192.75 是 否 变器新建项目 综合实验检测中 否 19,034.04 19,034.04 10,422.71 19,662.29 103.30 2023 年 6 月 30 日 - - 否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否 18,400.00 18,400.00 - 18,420.97 100.11 - - - 否 目 合 计 - 71,199.98 71,199.98 24,512.25 68,289.50 - - 37,192.7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9 附件 2: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315.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201.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201.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预计效益 向 分变更) (2) (3)=(2)/(1) 期 [注]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分布式光伏电 2023 年 12 月 31 否 62,715.70 62,715.70 13,534.51 13,534.51 21.58 1,319.87 [注] 否 站建设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600.00 25,600.00 25,667.20 25,667.20 100.26 - - - 否 项目 合 计 - 88,315.70 88,315.70 39,201.71 39,201.71 - - 1,319.87 - -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公司根据 2022 年 3 月 7 日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10,288.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2〕237 号) 1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结构性存款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宁波锦 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 31,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