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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情况
    (一)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
通知》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修订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执
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
情况主要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修订通知》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情况
    (一)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主要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比
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
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以及新金融
工具准则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以及新金
融工具准则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
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