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0-03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严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