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0-04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帝尔激光 股票代码 30077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志波 严微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 办公地址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7-87922159 027-87922159 电子信箱 zhibo.liu@drlaser.com.cn yanwei@drlaser.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6,542,273.56 341,498,350.52 3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1,649,710.79 148,006,988.22 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9,952,451.34 147,994,592.51 8.08%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886,283.61 584,428.08 11,515.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3 1.77 -13.56% 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3 1.77 -1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0% 27.51% -17.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249,171,098.35 2,209,879,037.67 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86,668,276.09 1,458,154,011.74 8.8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19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志刚 境内自然人 42.51% 44,979,168 44,979,168 段晓婷 境内自然人 10.00% 10,580,083 7,935,062 彭新波 境内自然人 5.37% 5,681,002 4,260,751 质押 1,760,000 苏州六禾之恒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5% 4,809,514 0 伙) 王烨 境内自然人 3.98% 4,208,326 0 张立国 境内自然人 3.18% 3,368,035 0 武汉速能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 3,171,792 3,171,792 限合伙) 朱双全 境内自然人 1.49% 1,578,720 0 法国兴业银行 境外法人 0.26% 270,320 0 潘建统 境内自然人 0.22% 230,000 0 1、公司股东李志刚、段晓婷与武汉速能存在关联关系,武汉速能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武汉赛能,李志刚与段晓婷为武汉赛能的股东,分别持有其 70%、30%的 股权,其中股东段晓婷是武汉速能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志刚与段晓婷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李志刚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1%,间接通过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 说明 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合计控制本公司 45.51%的股份,并担 任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公司股东王烨与苏州六禾存在关联关系,股东王烨是股东苏州六禾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潘建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0,000 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0,000 股,合计持有 230,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未来发展战略为导向,紧密围绕已制定的2020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积极督促 管理层落实、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并持续积极探索发展机遇。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疫情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 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公司第一时间向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红十字协会捐款150万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湖北省发布复工政策后,经过公司申请,公司于3月中旬开 始逐步复工,4月8日武汉“解封”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已完全恢复正常。 在克服疫情影响的同时,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增加公司技术储备,也提高了设备装备水平及自动 化程度,为确保产品品质,服务核心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了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54.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64.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2%。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018年“531新政”、光伏补贴退坡对行业内企业提升竞争力、提质降本提出更高要求,促使光伏制造企 业产能升级,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和运用,从而提高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光伏行业对 PERC电池的普及,进一步释放了高效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行业的市场空间,客户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 为了打造现代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让企业更有竞争力,公司适当调整了设备销售价 格以及预收款比例,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有所降低。 2020年5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完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对现有单晶 电池转换效率要求从19.5%提升至22.5%,对新建单晶电池项目转换效率要求从21%提升至23%。光伏行业 面临换代升级,对公司而言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 2020年7月21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发布2020年第32号公告,确定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名单,此次全国共有 包括隆基股份、天合光能、华为技术、帝尔激光等19家企业入选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帝尔激光作为设 备制造企业之一得以入围,是对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突显了公司在技术上的核心竞争 能力和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PERC激光消融设备、SE激光掺杂设备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叠瓦激光设备增长较快, 公司继续与天合光能、隆基股份、阿特斯太阳能、晶澳太阳能、东方日升等全球知名光伏公司开展合作, 并成功开发了国内外优质客户并达成深度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解决方案,提高太阳能电池发电效率,降低发 电成本,始终将自主研发与工艺创新作为核心,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提高技术开发效率,同时公司不 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及自动化程度,为确保产品品质,服务核心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针对不同的电池工艺均有开展研发,继续加深P型PERC电池工艺的研发,包括PERC+工艺等,也 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对Topcon、HJT等N型电池工艺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同时积极跟进市场降本增效动向,加强太阳能电池 激光LID/R(激光修复)技术、激光转移印刷技术、无损划片技术的研发,以及激光在电池片生产环节的 其他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公司技术储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以色列设立全资子公司DR Utilight Corp Ltd. 注册资本:10,000 以色列新谢克尔,经营范围:激光及机电一 体化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代理、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激光及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