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9-0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帝尔激光
股票代码:300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新波
通讯地址:武汉洪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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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帝尔激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帝尔激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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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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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帝尔激光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彭新波
本报告书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述变动使其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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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彭新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90011977********
通讯地址:武汉洪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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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
告编号:2020-033),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本公司股份 5,681,0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37%)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部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
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部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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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5,681,002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5.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290,0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彭新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0.37%,本次减持后彭新波持有公司 5,290,00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91%。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例(%)
彭新波 集中竞价 2020/8/17-2020/8/31 391,000 114.17 0.37%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姓名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681,002 5.37% 5,290,002 4.999991%
彭新 其中:无限售
1,420,251 1.34% 1,029,251 0.972825%
波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4,260,751 4.03% 4,260,751 4.027166%
份
注:
(1)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66,125,150 股增加至 105,800,240
股。因此,彭新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5,681,002 股。
(2)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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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290,002 股,其中质
押股份数量为 1,6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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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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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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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9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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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新波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12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新波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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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 式权 益变动 报告书
基本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帝尔激光 股票代码 300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彭新波 武汉洪山区******
注册地
增 加□ 减 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 变 , 持 股 人 发 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有□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控 制人
通 过证 券交 易 所的 集中 交 易 ■ 协 议转 让 □
国 有股 行政 划 转或 变更 □ 间 接方 式转 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 得上 市公 司 发行 的新 股 □ 执 行法 院裁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 股 数 量 : 5,681,002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 股 比 例 : 5.37%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 动 数 量 : 391,000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 动 比 例 : 0.37%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 动 后 持 股 数 量 : 5,290,002 股
变 动 后 持 股 比 例 : 4.99999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 间 : 2020 年 8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是 □ 否 □
其他: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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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 否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
该上市公司股票 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新波
签字:
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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