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0-05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经全
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以通讯
表决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6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