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帝尔激光 股票代码:30077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帝尔激光、发行人、公司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本预案 指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 指 不超过 84,000.00 万元(含)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目 录 声 明.............................................................................................................................. 2 释 义.............................................................................................................................. 3 目 录.............................................................................................................................. 4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25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5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29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29 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0 万元(含),具 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 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 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 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 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 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 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 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 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武汉帝尔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00 万 元(含),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37,538.56 33,093.20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29,557.04 26,046.00 1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24,860.80 24,860.80 合计 91,956.40 84,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 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006 号” (包含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133 号”(2019 年度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节中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 摘引自公司公布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483.89 85,658.03 16,552.83 8,096.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0.53 22,176.87 不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85.00 - 14,111.84 8,385.50 应收账款 17,053.25 19,673.12 7,044.11 2,949.22 应收款项融资 32,026.95 15,243.71 不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 822.29 531.62 1,207.10 1,290.88 其他应收款 740.15 222.11 213.57 60.31 存货 68,781.95 71,849.81 46,058.50 15,259.76 合同资产 7,479.3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 2,056.85 987.37 1,464.54 526.10 流动资产合计 234,240.20 216,342.63 86,652.48 36,568.6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78.47 357.66 376.85 479.31 在建工程 1,471.79 194.40 15.49 15.49 无形资产 5,026.00 3,368.39 952.86 952.75 长期待摊费用 88.34 146.81 162.62 140.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0.15 525.11 244.82 105.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44 52.90 1.44 10.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78.18 4,645.27 1,754.08 1,704.42 资产总计 242,118.38 220,987.90 88,406.56 38,273.03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492.85 957.07 3,168.51 1,919.21 应付账款 6,841.00 6,019.02 4,640.41 1,408.12 预收款项 - 63,477.88 46,127.32 17,349.02 1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合同负债 58,084.5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1,747.41 1,879.19 1,170.41 719.06 应交税费 4,465.37 1,027.49 529.52 326.02 其他应付款 14.16 201.83 70.00 1,040.50 流动负债合计 71,645.34 73,562.49 55,706.18 22,761.9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787.37 1,399.90 729.77 330.83 递延收益 555.68 210.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7 0.07 0.08 0.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43.12 1,610.01 729.85 331.26 负债合计 73,988.47 75,172.50 56,436.03 23,093.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580.02 6,612.52 4,958.92 4,958.92 资本公积 83,395.68 87,363.19 2,381.53 2,381.53 其他综合收益 -75.12 - - - 盈余公积 4,976.73 3,306.26 2,479.46 1,012.81 未分配利润 69,252.60 48,533.44 22,150.63 6,82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或股东权 168,129.91 145,815.40 31,970.54 15,179.8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8,129.91 145,815.40 31,970.54 15,179.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42,118.38 220,987.90 88,406.56 38,273.03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1,181.19 69,994.79 36,488.42 16,541.26 减:营业成本 36,763.33 30,894.24 13,840.87 5,643.49 税金及附加 512.20 713.06 508.83 256.38 销售费用 2,532.58 3,495.41 2,324.74 1,309.07 管理费用 2,295.34 2,079.71 1,356.28 1,742.55 研发费用 3,375.84 3,589.21 1,820.26 957.60 财务费用 -2,561.45 -1,918.91 202.97 -40.67 1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 - - - - 利息收入 2,561.78 1,948.66 103.05 62.99 加:其他收益 2,412.59 4,845.53 3,635.55 1,127.12 投资收益(损失以 332.43 176.55 22.68 23.83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10.53 176.87 -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513.76 -884.92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 - -529.54 -193.20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30,505.14 35,456.09 19,563.17 7,630.60 加:营业外收入 - 0.30 - 318.70 减:营业外支出 151.21 10.50 0.01 0.57 三、利润总额 30,353.92 35,445.89 19,563.17 7,948.73 减:所得税费用 4,658.04 4,930.03 2,772.47 1,236.00 四、净利润 25,695.89 30,515.86 16,790.69 6,712.72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25,695.89 30,515.86 16,790.69 6,712.7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695.89 30,515.86 16,790.69 6,712.72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75.12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620.77 30,515.86 16,790.69 6,712.72 (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5,620.77 30,515.86 16,790.69 6,712.72 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 - - - -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1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38,897.69 58,587.37 47,443.58 21,038.56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21.39 6,625.24 5,023.50 1,443.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4,946.88 3,714.16 873.81 1,167.23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45,865.96 68,926.77 53,340.90 23,649.60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21,712.70 35,604.22 30,540.09 13,848.28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 5,861.67 5,693.09 3,589.94 1,824.0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80.75 11,915.13 7,357.82 3,752.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4,440.05 5,721.19 2,631.22 1,819.33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41,095.17 58,933.63 44,119.06 21,243.79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770.78 9,993.14 9,221.84 2,405.81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000.00 17,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509.30 176.55 22.68 23.83 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 2,000.00 2,3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9,509.30 17,176.55 2,022.68 2,323.83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630.22 3,137.97 278.44 1,323.06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00.00 39,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 2,000.00 1,9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2,130.22 42,137.97 2,278.44 3,223.06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7,379.08 -24,961.42 -255.76 -899.24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994.92 - 2,855.2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1,607.63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 87,994.92 - 4,462.91 计 1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3,306.26 3,306.26 - 2,288.73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 1,562.37 51.00 243.4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3,306.26 4,868.63 51.00 2,532.13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306.26 83,126.28 -51.00 1,930.78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52.32 -0.16 2.37 -12.97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791.28 68,157.85 8,917.45 3,424.38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84,570.78 16,412.93 7,495.49 4,071.11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03,362.06 84,570.78 16,412.93 7,495.49 价物余额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激光及机电一体化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 10,000.00 万元 100% - 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有限公司 销售 10,000.00 以色列 DR Utilight Corp Ltd. 100% - 激光技术研发 新谢克尔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 公司名称 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0 年 1-9 月 DR Utilight Corp Ltd. 增加公司,新设 2019 年度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增加公司,新设 2018 年度 - - 2017 年度 - -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月/2020 年 9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月末 流动比率(倍) 3.27 2.94 1.56 1.61 速动比率(倍) 2.27 1.94 0.68 0.86 资产负债率(%) 30.56 34.02 63.84 60.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5 4.81 6.58 6.52 存货周转率(次/年) 0.52 0.52 0.45 0.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45 1.51 1.86 0.49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78 10.31 1.80 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15.89 22.05 6.45 3.06 净资产(元/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4.74% 5.13% 4.99% 5.79% 例(%) 注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注2:2020年1-9月周转率数据未作年化处理。 2、最近三年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20 年 1-9 月 16.31 2.43 2.4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9 年度 31.48 3.22 3.22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71.22 2.12 2.12 2017 年度 52.04 0.85 0.85 2020 年 1-9 月 15.74 2.34 2.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9 年度 30.51 3.12 3.12 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18 年度 70.41 2.09 2.09 利润 2017 年度 54.56 0.89 0.89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 净资产;Ei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当期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当期月份数;Mi为新增 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 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当期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当期缩股数;M0当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 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4、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 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 的每股收益。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2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483.89 42.74% 85,658.03 38.76% 16,552.83 18.72% 8,096.84 21.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0.53 0.62% 22,176.87 1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85.00 0.12% - - 14,111.84 15.96% 8,385.50 21.91% 应收账款 17,053.25 7.04% 19,673.12 8.90% 7,044.11 7.97% 2,949.22 7.71% 应收款项融资 32,026.95 13.23% 15,243.71 6.9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 822.29 0.34% 531.62 0.24% 1,207.10 1.37% 1,290.88 3.37% 其他应收款 740.15 0.31% 222.11 0.10% 213.57 0.24% 60.31 0.16% 存货 68,781.95 28.41% 71,849.81 32.51% 46,058.50 52.10% 15,259.76 39.87% 合同资产 7,479.34 3.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 2,056.85 0.85% 987.37 0.45% 1,464.54 1.66% 526.10 1.37% 流动资产合计 234,240.20 96.75% 216,342.63 97.90% 86,652.48 98.02% 36,568.62 95.5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78.47 0.24% 357.66 0.16% 376.85 0.43% 479.31 1.25% 在建工程 1,471.79 0.61% 194.40 0.09% 15.49 0.02% 15.49 0.04% 无形资产 5,026.00 2.08% 3,368.39 1.52% 952.86 1.08% 952.75 2.49% 长期待摊费用 88.34 0.04% 146.81 0.07% 162.62 0.18% 140.88 0.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0.15 0.28% 525.11 0.24% 244.82 0.28% 105.55 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44 0.01% 52.90 0.02% 1.44 0.00% 10.43 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78.18 3.25% 4,645.27 2.10% 1,754.08 1.98% 1,704.42 4.45% 资产总计 242,118.38 100.00% 220,987.90 100.00% 88,406.56 100.00% 38,273.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8,273.03 万元、88,406.56 万元、220,987.90 万元和 242,118.38 万元,资产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 和其他流动资产。其中,2019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不断增长,系公司新购置土地使用权导致无 形资产规模有较大增长。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492.85 0.67% 957.07 1.27% 3,168.51 5.61% 1,919.21 8.31% 应付账款 6,841.00 9.25% 6,019.02 8.01% 4,640.41 8.22% 1,408.12 6.10% 预收款项 - - 63,477.88 84.44% 46,127.32 81.73% 17,349.02 75.13% 合同负债 58,084.56 78.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1,747.41 2.36% 1,879.19 2.50% 1,170.41 2.07% 719.06 3.11% 应交税费 4,465.37 6.04% 1,027.49 1.37% 529.52 0.94% 326.02 1.41% 其他应付款 14.16 0.02% 201.83 0.27% 70.00 0.12% 1,040.50 4.51% 流动负债合计 71,645.34 96.83% 73,562.49 97.86% 55,706.18 98.71% 22,761.93 98.57%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787.37 2.42% 1,399.90 1.86% 729.77 1.29% 330.83 1.43% 递延收益 555.68 0.75% 210.04 0.28%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7 0.00% 0.07 0.00% 0.08 0.00% 0.43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43.12 3.17% 1,610.01 2.14% 729.85 1.29% 331.26 1.43% 负债合计 73,988.47 100.00% 75,172.50 100.00% 56,436.03 100.00% 23,093.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3,093.19 万元、56,436.03 万元、 75,172.50 万元和 73,988.47 万元。2019 年末公司负债较 2018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 增长,系公司预收的设备款增加导致预收款项的增长。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 末负债余额较为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3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比率 3.27 2.94 1.56 1.61 速动比率 2.27 1.94 0.68 0.86 资产负债率 30.56% 34.02% 63.84% 60.34% (合并报表口径) 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大幅提升,同时资产负债率较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显著下降,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4、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5 4.81 6.58 6.52 存货周转率(次) 0.52 0.52 0.45 0.53 注:2020 年 1-9 月周转率数据未作年化处理。 2017 年、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滑。2019 年公司销售收入金额大幅增长,相 应地应收账款金额也大幅增长。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但数额较低。由于公司发出商品较 多,从产品发出到调试验收完成所需时间较长,发出商品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 导致相应营业成本未达到结转条件,仍在存货中体现。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1,181.19 69,994.79 36,488.42 16,541.26 营业成本 36,763.33 30,894.24 13,840.87 5,643.49 营业利润 30,505.14 35,456.09 19,563.17 7,630.60 利润总额 30,353.92 35,445.89 19,563.17 7,948.73 2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25,695.89 30,515.86 16,790.69 6,712.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695.89 30,515.86 16,790.69 6,712.72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541.26 万元、36,488.42 万元、69,994.79 万元和 71,181.19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12.72 万元、 16,790.69 万元、30,515.86 万元和 25,695.8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 利润和净利润增长较快。报告期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00 万 元(含),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37,538.56 33,093.20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29,557.04 26,046.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4,860.80 24,860.80 合计 91,956.40 84,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2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制定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如公司采取股票或 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 过。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 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数; 2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公司现金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 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 年度进行分配。 (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 的执行情况。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 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 露。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战 争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2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特别决议 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九)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以及日常 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 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 年度 6,612.52 30,515.86 21.67% 2018 年度 - 16,790.69 - 2017 年度 2,288.73 6,712.72 34.1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8,901.25 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 18,006.42 比例 49.43% 注:公司 2019 年 5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 红政策于公司上市后执行。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 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2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 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 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