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01-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帝尔激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俊青 联系电话:0755-8860229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承军 联系电话:0755-825480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俊青、吴晶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 查阅检查期内的三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等相关文件资料;
(3) 实地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4) 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 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
(3) 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4)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出具的所有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
(2)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披露审批表及公司网站信息发
布审批表;
(3) 对公司已披露的公告文件进行查阅和复制,并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与公
司披露的情况进行比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 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3)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4) 通过网络搜索,核查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股东是否有受处罚或不良诚
信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会议文件;
(2)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3) 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银行存款明细账;
(4) 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付款申请、银行回单等文件;
(5) 核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6) 了解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否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文件,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 核查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并作出比较;
(3) 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整体业绩
的影响程度;
(4) 了解公司所在行业2020年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 核查公司的现金分红制度,核查分红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3) 核查公司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4) 搜索公开信息、查阅相关行业资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用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5 月到位,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
地项目原计划建设完成时间均为 2021 年 5 月,实施地点均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未来科技城;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原
计划建设完成时间均为 2021 年 5 月,实施地点均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地政府于 2020 年初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延迟复
工复产、限制物流和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由于客观上缺乏施工环境和条件,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缓,滞后于原定计划。
经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并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其中,将帝
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均调整为 2022 年 5
月,将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
均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公司按有关规定履行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俊青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