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认真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上下游企业面临挑战,公
司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仍围绕度 2020 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
划,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设
备装备水平,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提高技术开发效率,2020 年 7 月公司入
选“国家工信部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此外,公司加深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合
作沟通,公司积极提升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等各方能力。
报告期内,一方面,我国光伏市场发展迅速,下游厂商持续保持扩产趋势。
公司继续聚焦主业,经营业绩得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
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有序进行,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公司针对不同的电池工艺均有开展研发,继续加深 P
型 PERC 电池工艺的研发,包括 PERC+工艺等,也对 Topcon、HJT 等 N 型电池
工艺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同时积极跟进市场降本增效动向,加强太阳能电池激
光 LID/R(激光修复)技术、激光转移印刷技术、无损划片技术的研发,以及激
光在电池片生产环节的其他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公司技术储备。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07,228.33 万元,同比增长 53.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15.48 万元,同比增长 22.28%。
二、2020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及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就信息披露、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与规范。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
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2020 年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设立子公司、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宜
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公司章程修改、利润分配、变更公司监事,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等议案;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等议案。2020 年度两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结合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
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共召开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在以色列设立子公司、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发展战略
与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
势及时进行战略规划研究,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续
聘审计机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事
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二
次会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4、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对相关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
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向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准
确地披露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110 余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
告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维护
投资者关系,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
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公司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回复率 100%;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主要采
取线上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信息;公司积极
举办业绩说明会并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了解公司。
四、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
大事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全力推进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确保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3、做好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和新一届高管团队选举聘任工作,确保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平稳运作。
4、做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限售工作,确保其合法合
规进行,维护好公司和股权激励对象利益。
5、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
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
对新证券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变化的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
学高效地履行决策义务,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
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
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