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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以现场和通讯等方式通知了全体
董事。
    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永海(召集人)、段晓婷、齐绍洲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裕斌(召集人)、赵茗、王永海

    3、提名委员会:齐绍洲(召集人)、李志刚、吴裕斌

    4、战略委员会:李志刚(召集人)、段晓婷、王永海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李志刚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段晓婷女士、朱凡先生、刘常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
志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严微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王业海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一、董事长、总经理
    李志刚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 人才计划”、
武汉市“博士资助计划”;2002 年入选 Singapore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和华中科技大学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于 2004 年 6 月获得华中科技大
学物理电子学博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就职于珠海市粤茂激光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 年 4 月创立帝尔有限,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2015 年 9 月 7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全资
子公司帝尔无锡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全资子公司帝尔义乌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1%,间接通过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合计控
制本公司 45.5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李志刚先生简历,见“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2、段晓婷女士,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 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1999 年 6 月至 2006 年,任职于武汉人才专修学院、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宝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珠海恒基达
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帝尔有限;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职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014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武汉速能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武汉赛能企业监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帝尔无锡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全
资子公司帝尔义乌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段晓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73%,段晓婷女士与副总
经理刘常波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赵茗女士,197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5 年 5 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毕业;2006 年至 2007 年在美国内布拉斯加-
林肯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 Lincoln)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华中科技大学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光电工程系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茗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永海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 年 9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审计系
讲师,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审计系副教授,1996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大学会计系教授,历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商学院会
计系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MPAcc)教育指导委
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
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武汉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三峡新能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永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齐绍洲先生,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1 年 6 月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毕业,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
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金融系从事博士后研究。1988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在河南
省平顶山绢麻纺织印染总厂担任技术员。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9 月在广东省东
莞市长安镇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6 年 6 月至今在武汉大学工
作,历任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世界经济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气候变化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齐绍洲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吴裕斌先生,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87 年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光学硕士毕业。1987 年 7 月至今在华
中科技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吴裕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段晓婷女士,简历,见“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2、朱凡先生,副总经理,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中级工程师。2003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任职,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苏州吉福斯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副总经理,帝
尔无锡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刘常波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8 年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1998 至 2008 年在东莞昌平化工有限公司、
武汉紫江企业有限公司、珠海粤茂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任职;2008 年 9 月至今在
公司历任监事、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常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晓婷存在夫妻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刘志波先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79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 7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
2000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威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证券事务代表
    严微女士,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
会计师。2007 年 6 月毕业于军事经济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湖北中商贸易有限公司任会计助理; 2008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帝
尔有限任出纳兼成本会计;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公司证券事务部,2020 年 8 月至今任职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严微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王业海先生,198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5 年 6 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会计专业;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5 月至今任职公司审计法务部。
    截至本公告日,王业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