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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9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
    1.
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等的公告》。上述议案为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
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1.00                                                         √
            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
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 5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30223,来
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表详见附件 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波
    联系电话:027-87922159
    传真号码:027-87921803
    电子邮箱:zhibo.liu@drlaser.com.cn
    5、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
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0                                                          √
                   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
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3.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 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6

    2、投票简称:帝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