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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认真地履
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国家密集出台的顶层目标及政策为光伏行业带来历史性机遇,政
策推动光伏行业发展,但同时受疫情冲击、指标下发滞后、硅料价格上涨、国际
物流费用高涨等原因影响,2021 年我国光伏装机量不及预期,公司上下游企业
面临挑战,但为实现 2021 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展,积极布局不同电池线路激光技术应用
及储备。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市场继续扩大。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社会影响力也在不断延伸,这一年公司被评为
中国机械制造 500 强(第 278 名)、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湖
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相继落户公司,公司继续位列武汉民营
制造业企业 50 强。公司研发团队也被省科技厅评为双创战略团队。此外,公司
加深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沟通,公司积极提升研发、生产、品控、销售及管理
等各方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679.15 万元,同比增长 17.21%,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102.03 万元,同比增长 2.11%。
    二、2021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
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
督检查,就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方面加强制度
建设与规范。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
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2021 年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定期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董事会换届选举、对外投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等事宜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主要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对外投资等议案。2021 年度四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方式,
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切实保
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
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共召开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发展战略与重大
投资决策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及时
进行战略规划研究,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五次会议,认真履
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
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
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四
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4、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共召开了二次会议,对提名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
慎考察,审议通过提名董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
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
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
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向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准
确地披露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约 170 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
告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维护
投资者关系,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参加各类
路演交流、投资策略会、定期报告电话会议、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及“互动易”
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信息,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
    四、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传递公
司核心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和认同的同时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
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初陆续发布了新的监管
指引、指南、规则等新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决
策义务,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
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抓
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