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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2-05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尔激光”)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
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基本使用完
毕(上述募投项目以下统称“结项项目”),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决定将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536,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5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4,292,5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939,94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66,352,61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5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                           21,150.00                    18,775.00
  2     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                               9,975.00                  9,975.00
  3     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                   29,515.00                    25,056.26
  4     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                         12,829.00                    12,829.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93,469.00                    86,635.26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科                                           活期存款及
                                          127907818710606        118,654,605.51
武汉中北路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额存单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帝尔激光科
                                          005041988829999         76,567,354.06   活期存款
光谷分行营业部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武汉帝尔激光科
                                                  631046755            3,240.46   活期存款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195,225,200.03        -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
  案》。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35,803,212.47 元。其中,本次拟结项项目使用 11,024,712.48 元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95,225,200.03 元人民币(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
         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利息收入    累计手续费        募集资金账户
投资项目名称                       累计投资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投资总额                                             净额            支出              余额
帝尔激光生产
                  187,750,000.00     87,203,761.87   100,546,238.13   18,109,151.02           783.64     118,654,605.51
基地项目
帝尔激光研发
                   99,750,000.00     35,133,674.19   64,616,325.81    11,952,312.09          1,283.84     76,567,354.06
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19.88    205,134,747.39    -5,134,727.51    5,139,488.74          1,520.77          3,240.46
项目
       合计       487,500,019.88    327,472,183.45   160,027,836.43   35,200,951.85          3,588.25    195,225,200.03


              注 1: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等。
              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
         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
         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通过市场调研、
         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合理配置资源,最大
         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 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
               五、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 195,225,200.03 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
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和质保金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
支付。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
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基本使用完毕,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195,225,200.03 元人民币(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
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
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帝尔激光生产
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资金 195,225,200.03 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
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
激光研发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
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
激光研发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出具了核查意见:帝尔激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