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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帝尔激光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彬圣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俊青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变动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
                                       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重大合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重
                                       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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