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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尔激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绍洲)2023-04-2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齐绍洲)
        本人担任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实际出席
    会议 6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投出赞成票,并就其中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2 次。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序                                                                           意见
         会议名称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      第三届董事会   2022/2/15                                              同意
                                  案》。
    第四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第三届董事会                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2022/4/25                                                   同意
    第五次会议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                  2022/8/24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4-《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                  2022/10/24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同意
    第八次会议
                                议案》;

                                3-《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5                     2022/12/16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勤勉尽责义务。经自查,
    2022 年公司未发生提名委员会需审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积极参与公司审计部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对《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审计,审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
    项,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了解,
    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
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勤勉、忠
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
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齐绍洲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