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海)2023-04-2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永海)
本人担任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
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实际出
席会议 6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投出赞成票,并就其中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2 次。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就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序 意见
会议名称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 第三届董事会 2022/2/15 同意
案》。
第四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第三届董事会 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2022/4/25 同意
第五次会议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 2022/8/24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4-《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 2022/10/24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同意
第八次会议
议案》;
3-《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5 2022/12/16 同意
第九次会议 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并主持了 3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审工作、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勤勉尽责义务,切实维护了
中小投资者利益。经自查,2022 年公司未发生战略委员会需审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特地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
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
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
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
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永海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