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202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公告2020-03-09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
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
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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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
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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