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2019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传顺)2020-03-09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科
技”)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19 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19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
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积极作用。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王传顺 6 6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9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泰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针对《关
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2016 年 1 月-2018 年 12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泰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针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 2019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用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
重要经营事项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
审阅意见;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审
核工作,对发放上市专项奖金发表了意见。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在 2019 年度中,本人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
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和邮件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19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9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19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0 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做出努力。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传顺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