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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09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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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导致金融工具账面价值产
生差额,无需衔接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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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
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
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
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未导致金融工具账面价值产生差额,无需衔接调整。新收入准
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
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未导致金融工具账面价值产生差额,无需衔接调整。新收入准则
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
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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