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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及相关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终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董事王长颖先生、杨玉琦先生
及王传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
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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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
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005 号)。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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