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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11,941,116.00 元,公司
管理层认为所持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属于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2019 年度财务报表列示为应收票据。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2019 年度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为回收货款,公
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方式主要包括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公司不存在票据
贴现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管理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应
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处置方式为背书转让和到期承兑,具有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标,应归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
司所持银行承兑汇票在财务报表应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1
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9 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应收票据                    11,941,116.00     -11,941,116.00
应收款项融资                                  11,941,116.00    11,941,116.00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对
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业绩指标无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9 年度母公
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应收票据                    11,941,116.00     -11,941,116.00
应收款项融资                                  11,941,116.00    11,941,116.00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该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9 年度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4005 号),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明的审核报告》。

                                   3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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