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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
实施,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泰和”)拟参与投资由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道厚生”)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济南德道厚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德道厚醇”),丰汇泰和作为有
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额度占德道厚醇全体合
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10.42%。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意本次丰汇泰和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
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北里 42 号楼 4 层 2 单元 408
                                       1
        4、法定代表人:谢超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超

        6、主要投资领域:高端制造、大消费、战略新兴产业

        7、登记备案情况:德道厚生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4107

        8、关联关系:德道厚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德道厚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工商登记为准)

        2、目标认购规模:9,601 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5、经营期限:5 年

        6、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投资人、投资比例及缴付期限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合 伙 人                   合伙人性质                      缴付期限
                                                    额(万元) (%)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01% 2020年5月31日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2.08% 2020年5月31日
共青城瑞丰玉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42% 2020年5月31日
    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42%   2020年5月31日
      北京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张雅婷                   有限合伙人     300.00    3.12%   2020年5月31日
                吴黎红                   有限合伙人     300.00    3.12%   2020年5月31日

                                           2
             周世勇                    有限合伙人      300.00     3.12%   2020年5月31日
             刘亚岳                    有限合伙人      300.00     3.12%   2020年5月31日
             贾冰雁                    有限合伙人      250.00     2.60%   2020年5月31日
             伍杰                      有限合伙人      250.00     2.60%   2020年5月31日
             刘国春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8%   2020年5月31日
             刘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梁艳梅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于锡军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郑希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陈建东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周慧丽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4%   2020年5月31日
             合计                                    9,601.00   100.00%
   备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是四舍五入所致。

除丰汇泰和及德道厚生之外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CKJJD15

    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贰佰零陆亿贰仟贰佰壹拾叁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46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春雷

    经营范围:铁路建设项目、土地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及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共青城瑞丰玉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77RN8G

    成立时间:2020 年 04 月 20 日

    合伙期限:2020 年 04 月 20 日至 2040 年 0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沁雪泓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共青城瑞丰玉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北京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D0QUXR

    成立时间:2018 年 06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8 年 06 月 20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E 座 442

    法定代表人:黄静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北京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有限合伙人
    姓名:张雅婷
    身份证号:371302************
    张雅婷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有限合伙人
    姓名:吴黎红
    身份证号:350206************
    吴黎红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有限合伙人
    姓名:周世勇
    身份证号:372401************
    周世勇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有限合伙人
    姓名:刘亚岳
    身份证号:320112************
    刘亚岳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有限合伙人
    姓名:贾冰雁
    身份证号:330726************
    贾冰雁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有限合伙人
    姓名:伍杰


                                    5
    身份证号:430422************
    伍杰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有限合伙人
    姓名:刘国春
    身份证号:370203************
    刘国春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有限合伙人
    姓名:刘钢
    身份证号:152104************
    刘钢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有限合伙人
    姓名:梁艳梅
    身份证号:370783************
    梁艳梅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有限合伙人
    姓名:于锡军
    身份证号:370722************
    于锡军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有限合伙人
    姓名:郑希华
    身份证号:330323************
    郑希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有限合伙人
    姓名:陈建东
                                     6
    身份证号:340104************
    陈建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有限合伙人
    姓名:周慧丽
    身份证号:452227************
周慧丽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协议签署日期

   签订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合伙企业的费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的 4%收取管理
费,用做基金运营费用;超过管理费的运营费用支出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管理费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基金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取。

   (五)投资方向和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大消费、先进
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中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

    退出机制,通过协助被投资企业 IPO 上市或并购,以及在非公开市场的股
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

   (六)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办法

    1、本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本基金收回的资金优先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
伙人分配其项目投资总额(含管理费),在对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完其
项目投资总额(含管理费)后,仍剩余的资金,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
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依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含管理费)分
配收益。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项目投资总额(含管理费)


                                    7
分担亏损。

   (七)管理和决策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
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
限合伙人的监督。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
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
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八)财务会计制度

    1、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
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2、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日
起到当年的 12 月 31 日。

    3、合伙企业应于运营满一(1)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在该完整会计年度结
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应根据中国通用的财务准则作出,并以中文作为会计语言。

    4、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除非因本合伙企业延迟收到任何被投资企业提
交的必要财务信息而发生的合理延迟外,普通合伙人应于每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结束后一百二十(120)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一份年度运营报告,其中应包括:

    (1)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其在报告期间的变化;

    (3)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总结报告(涉及保密限制的资料和信息除外)和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当前市场价值评估。

    5、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
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

                                     8
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
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约定。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此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基金旨在借鉴成熟市场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
把握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分析、
投资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方
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长期来看,可充分发掘产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力。拟设立的基金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3、存在的风险
       (1) 投资基金尚在募集过程中,未来是否能够按照约定募集到足额资金存

在不确定性;
       (2) 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
的风险,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督促防范投资风险,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后续运作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
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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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出
资的,为分期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及相关规定,并将跟踪
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