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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终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王长颖先生、杨玉琦先生及王传顺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与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
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泰和水处
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首次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1
励计划(草案)摘要》。

    为减少理解歧义、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以期更好地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要素进行修订。
    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了相关意
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票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9)、《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减少理解歧义、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以期更好地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要素进行修订,并
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票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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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9)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1-023),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收到公司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47.37%股份的
股东、董事长程终发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
提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向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取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票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
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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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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