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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监事马德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
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泽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肯定核心骨干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核心团队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
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个人荣誉感、提高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
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首次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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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理解歧义、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以期更好地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要素进行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得本激励计划更具
有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未对激励对
象作出修订,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初步核查意见不变,认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9)、《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2
    为减少理解歧义、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以期更好地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要素进行修订,并
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对原股权激励管理方案的
修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时使得本激励计划更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9)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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