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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
                         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7日,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减少理解歧义、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以期更好地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等要素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1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
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期     2021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期     2022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或考核
第三期     2023 年
                        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6.62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并剔
除股份支付对公司当年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
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期     2021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期     2022 年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或考核
第三期     2023 年
                        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7.07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且不
考虑股份支付对公司当年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对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进行修订
    修订前: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2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5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修订,除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安排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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