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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和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丽萍           联系电话:0531-688891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现场检查期间,泰和科技存在下述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
                                  不合规的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①泰和科技因信息披露违规,2020 年
情况                              3 月 8 日受到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
                                  分,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
                                  的《关于对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
                                      分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泰和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稽
                                      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下发结案
                                      通知书,经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为涉案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
                                      关规定,但违法行为轻微,依照规定决
                                      定对泰和科技不予行政处罚并予以结
                                      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7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2020 年 10 月 9 日,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因上述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内容
                                      详见证监会公开披露的《关于对山东泰
                                      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
                                      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②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追认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
                                      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
                                      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0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
(2)培训日期                        2020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市场
                                     违规案例解读、解析注册制下创业板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则修订解读,涉
                                     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及被
                                               监管/处分案例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泰和科技因信息披露违规,2020
                           年 3 月 8 日受到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处分,内容详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披露的《关于对山东
                           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对泰和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
                           案稽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下发结案通知书,经审理,中       公司相关人员已加强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涉案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习,提高信息披露质
1.信息披露                 但违法行为轻微,依照规定决定       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对泰和科技不予行政处罚并予以       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
                           结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7      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2020 年 10 月 9 日,
                           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因上述事项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
                           具的警示函,内容详见证监会公
                           开披露的《关于对山东泰和水处
                           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丰汇泰和投       2021 年 1 月 18 日,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拓展投资业         公司追认与关联方共
                           务,2020 年 8 月丰汇泰和出资       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1,000 万元与离任董事会秘书、副     项,上述交易已经公司
                           总经理王家庚(于 2020 年 1 月 6    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
6.关联交易
                           日辞去上述职务)共同投资上海       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12 月出资 3,383.50 万元与王家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
                           及其控制的企业济南金诚智远科       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
                           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的法律程序,详见公司
                            同向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
                            原股东购买股权,2020 年 12 月出   披露的《关于追认与关
                            资 2,424.66 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公司离任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共同投资属
                            于关联交易事项,应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承诺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               是                 不适用
报文件信息披露的承诺
8、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核心技
                                         是               不适用
术不存在技术纠纷的承诺
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曾租赁
                                         是               不适用
集体土地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
                                          无
变更及其理由
               1、2020 年 7 月 13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于对
2.报告期内中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国证监会和本
               ([2020]7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2、
所对保荐机构
               2020 年 12 月 22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
或者其保荐的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泰证券已将
公司采取监管
               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2020 年 12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
措施的事项及
               易所下发《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监管
整改情况
               关注函(2020)8 号),中泰证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
                                          无
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曾丽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