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3-08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
范公司及子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
资金与银行开展额度为 80,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远期结汇业务,其业务
交易品种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
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并按照具
体业务合同要求缴存不超过上述业务金额 5%的保证金,并为远期结汇业务提供
保证金质押担保,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
二、2021 年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
展期远端
经办行 币种 购买金额 购买日期 近端交割日 远端交割日
交割日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1,500,000.00 2021/01/20 2021/01/29 2021/02/05 -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3,000,000.00 2021/02/01 2021/03/01 2021/04/30 -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3,000,000.00 2021/02/01 2021/03/01 2021/04/30 -
中国建设银行 欧元 280,000.00 2021/02/01 2021/03/01 2021/04/30 -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3,250,000.00 2021/03/02 2021/03/31 2021/04/30 2021/05/31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3,250,000.00 2021/03/02 2021/03/31 2021/04/30 2021/05/31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5,000,000.00 2021/10/28 2021/12/01 2021/12/30 -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6,000,000.00 2021/11/22 2021/12/31 2022/01/26 -
中国建设银行 欧元 850,000.00 2021/11/22 2021/12/31 2022/01/26 -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1,000,000.00 2021/11/25 2021/11/30 2021/11/30 -
1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10,000,000.00 2021/12/17 2022/01/20 2022/02/21 -
以上购买总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三、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及子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
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
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及
子公司远期结汇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及
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
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
署的远期结汇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
损失。
四、公司及子公司对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
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
远期结汇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进
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汇业务行为。
3、公司及子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远期结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
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及子公司预测的外
2
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
限相匹配。
4、公司及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远期结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2021 年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远期结
汇业务。公司用于远期结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
展。此外,公司已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交
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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