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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或“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
庄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池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泰和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敞口人民币 1 亿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的股东泰和科技出具了《山东泰和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在交通银行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
授信。同时,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交通银行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亿元
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山东泰和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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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务人: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

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

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

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

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

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7、保证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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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合同生效:

    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
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担
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之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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