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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万振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副总
经理万振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0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12%)(其
中窗口期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近日,公司收到万振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其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10.29        20.34           45,000          0.0208
              交易
 万振涛
             合计            -               -             45,000          0.0208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
增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1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20,000         0.5648      1,175,000    0.5440

 万振涛   其中:无限售条
                            305,000          0.1412      293,750      0.136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5,000          0.4236      881,250      0.408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万振涛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万振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股东万振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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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并同时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振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万振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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