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科技”)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年产 28 万 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对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28,103.78 万元(含现金管 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年产 28 万 吨水处理剂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 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30.42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912,600,000.00 元,扣 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55,904,716.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695,283.02 1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970,883.0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43,724,4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49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以下简 称“议案”),对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20,167.43 14,960.39 2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32,488.02 30,854.0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40.82 5,640.82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 合计 66,296.27 59,455.22 注:根据议案,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总投资额由 44,389.77 万元调整为 20,167.4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39,182.73 万元调整为 14,960.39 万元;水处理剂 系列产品项目总投资额由 33,182.90 万元调整为 32,488.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31,548.89 万元调整为 30,854.0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 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编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1 37050164110800000593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泰和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 2 815020301421008331 公司枣庄分行 水处理科 目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 3 872010200358299 公司枣庄分行 限公司 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及 4 374899991013000008563 公司枣庄分行 补充流动资金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 计划拟使 用募集资金 利息、理 原 计划拟使 调整后拟使 预 计节余 实际累计使 投资额与实 财收益扣 募集资金投 用募集资金 用 募集资金 募 集资 金 项目 用募集资金 际 累计使用 除手续费 资进度(G 投资额 投资额 (F= D+ ( C) 募集资金的 后净额 = C/B) ( A) ( B) E) 差额 ( E) ( D=A-C) 年产 28 万 吨水处理剂 39,182.73 14,960.39 14,879.59 24,303.14 99.46% 项目 3,345.06 28,103.78 研发中心建 5,640.82 5,640.82 5,185.24 455.58 91.92% 设项目 合计 44,823.55 20,601.21 20,064.83 24,758.72 -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主要源于项目建设节余、理财收益和活期利 息收入,项目建设节余主要来源于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1、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的原计划投资额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实际战略布 局及建设规划进行的,相应公辅设备及工程投资按全新设备独立建设的规划设计, 计划投资额较大。公司上市以来对全厂区生产装置不断技改,原有的公辅设备投 资计划也相应调整,部分生产线可依托原有 30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的公共装置进 行小规模改造,部分产品装置的公辅设备亦可共用,本着节约原则,相应配电系 3 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厂区道路等公用辅助设施无需按原计划规模进行投 资建设。此外,募投项目设立之初,公司周边没有蒸汽配套管网,所以公司计划 新建蒸汽系统,后来热力公司将蒸汽管网铺设到公司厂区边界,公司就不再自行 建设蒸汽系统,通过外购蒸汽节约了原计划新建的蒸汽系统投资额。同时,受产 品及原料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部分产品 项目进行终止。因此,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资金有所节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管控,节省 了部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共 28,103.78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 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 项目之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共 28,103.78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当 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泰和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5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