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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1-0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6 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1 万股,
约占目前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648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崔德政先生、渐倩
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张静女士分别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 63 万股、18 万股、18 万股、15 万股、15 万股、12 万股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
    2、股票数量:原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4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0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对
原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70万股。

    3、归属时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120万股已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归
属登记,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21万股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归属登记。

    4、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价格为12.0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期归属价格为10.76元/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
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取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
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4、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1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8、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2021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12.44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
对象授予4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16
元/股的价格向3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
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0、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12.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
象办理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另外1名激励对象孙同乐先生因离职失去归
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首次授予20万股,
预留授予3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万股调整为400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70万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10.76元/股的
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2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关联董事已在
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核查意见。

    12、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


                                   4
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及考
核期届满后12个月内均不得出售因本次股权激励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期间为2021年度,截至目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崔德政先生、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
张静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63万股、18
万股、18万股、15万股、15万股、12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2021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2.69元/股调
整为12.44元/股。

    2、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3
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16元/股。

    3、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由12.44元/股调整为
12.04元/股,1名激励对象孙同乐先生因离职失去归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5
         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首次授予2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30万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万股调整为40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万股调整为70万股。

                4、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
         度权益分配方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归属价格由11.16元/股调整为10.76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
         致。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
         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1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485%。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
                                    首次获授第一个          预留获授第一                      本次可解除
                            首次获                 预留获                本次可解 限售数量占
                                    归属期已归属限          个归属期已归                      限售数量占
姓名           职务         授数量                 授数量                除限售数 已归属限制
                                      制性股票数量          属限制性股票                      目前总股本
                            (万股)               (万股)              量(万股)性股票数量
                                        (万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姚娅    董事、总经理         210         63           0          0          63      44.6809    0.2898

崔德政        副总经理        60          18            0        0          18      12.7660    0.0828

 渐倩      副总经理           60          18            0        0          18      12.7660    0.0828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
刘全华 师、实际控制人的一     20          6             30       9          15      10.6383    0.0690
         致行动人的配偶
       副总经理、山东泰和
任真真 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50          15            0        0          15      10.6383    0.0690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张静                           0          0             40       12         12       8.5106    0.0552
               监

                                                    6
合计            400        120            70      21        141     100.0000      0.6485

   注:上述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及考
核期届满后12个月内均不得出售因本次股权激励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期间为2021年度,截至目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崔德政先生、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
张静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63万股、18
万股、18万股、15万股、15万股、12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及考
核期届满后12个月内均不得出售因本次股权激励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期间为2021年度,截至目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
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崔德
政先生、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张静女士分别办理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63万股、18万股、18万股、15万股、15万股、
12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万股。公司在《激励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尚须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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