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7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声
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9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
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因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审计工
作量增加,调整审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丑建忠:
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王丹舟:
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邹志峰:
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