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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0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丑建忠:




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丹舟:




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邹志峰:




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