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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
〔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 (“解释第
13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1)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 [2019]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本解释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
追溯调整。
    (2)2020 年 6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 [2020] 10 号)(以下简称“租金减让规定”),本规定要求在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作为出租人不适用本规定。
    (3)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 [2019]
21 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 号)、《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
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
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 13 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
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
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二)租金减让规定
    租金减让规定(财会 [2020] 10 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
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
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 [2020] 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施行,可以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
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
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租赁准则下,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
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
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
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