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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志峰)2021-04-28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志峰)


    本人作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
独董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自身
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
作用。
    2020年,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详细
的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化意见。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20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列席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涉及董事会会议届
序号    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次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1、 关于对募投项目“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
        2020 年 2
1                 会第九次会议发表     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月 14 日
                  意见                 全资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的独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4                      立意见
2                 会第十次会议发表
        月7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意见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3、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3       2020 年 4 会第十一次会议发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月 17 日  表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4
4                   会第十二次会议发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月 27 日
                    表意见
                                       1、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8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会第十三次会议发
        月 21 日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表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9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                   会第十四次会议发
        月 29 日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意见
                   独董就第二届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2020 年 12
7                  会第十六次会议发    立意见
        月8日
                   表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
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运营管理情况;通过公司报告、
以及通过媒体信息等多种渠道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
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本人积极召集/或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
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要求,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以及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重点对董事长及高管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事项进行
审议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义,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个事
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地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
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本人持续关注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等文件,加深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本人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0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
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志峰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