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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声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循环使用。并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营销”)、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营销”)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循环使用。上述
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内签订的担
保均为有效,并且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在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
    在前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授信、担保额度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同意向天诺营销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公司为天诺营销就
前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诺营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民生银行同意向天诺营销提供总额为
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
等业务额度),天诺营销、民生银行双方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签署《综合授信合
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2100000105312 号 ),有效期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起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止。
     鉴于签署前述《综合授信合同》,民生银行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公司与民
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2100000105312 号),同
意为天诺营销履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协议签署前后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   本次担保后对被   剩余可用担保

              (万元)     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担保方的担保余   额度(万元)

                                                  额(万元)

天诺营销      5,000.00          2,111.54           2,111.54       40,0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55059814XM
     3. 法定代表人:梁定郊
     4. 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10 日
     5.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通讯大楼 4 层东部之
一
     6.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据处理服务;软
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
 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住房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家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
 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7.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 经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天诺营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434.91                       86,283.34

    负债总额                    28,841.22                       38,231.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8,291.51                       38,022.94

     净资产                     47,593.69                       48,051.81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914.44                     136,013.52

    利润总额                     -506.09                        5,517.26

     净利润                      -458.12                        3,940.87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合同债务人: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编号:公授信字第 ZH2100000105312 号 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
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债务人□及/或主合
同债务人的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关联公司适用主合同项下定义,下同)、用款
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
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含
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4.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 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
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
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
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
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
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自然人保证人签名、及非自然人保证人的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或非自然人保证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或对公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8 亿元人民币,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3%;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111.5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 ,均系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事项。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