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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声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营销”)、
广州市尚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瑞营销”)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为天诺营销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为尚瑞营销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该额度循环使用;以及为子公司上海象鸟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新增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服务质量担
保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内签订的担保均为有效,并且担保合
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
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诺营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
称“中信银行”)申请保理融资业务,中信银行同意向天诺营销提供总额为人民
币伍仟万元保理融资额度,用于基于天诺营销在云链平台上开立的云信和付款承
诺函向云信持有人提供保理和再保理融资服务。
    天诺营销、中信银行与云链平台方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签署《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保
理融资协议》,编号:(2022)穗银秀协字第 0057 号),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 日止。
    鉴于签署前述《保理融资协议》,中信银行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公司与中
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穗银秀最保字第 0015 号),同
意为天诺营销履行《保理融资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协议签署前后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本次担保金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剩余可用担

                                   额(万元)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保额度(万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元)

                                                保余额(万   保余额(万

                                                  元)         元)

电声股份   天诺营销     中信银行    5,000.00    3,625.54     3,625.54     45,0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55059814XM
    3. 法定代表人:梁定郊
    4. 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10 日
    5.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AB 塔自
编之 B 塔 7 层 705 室
    6.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据处理服务;软
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
 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住房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家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
 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
 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演出经纪;营
 业性演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7.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 经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天诺营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671.25                       86,867.75

    负债总额                   36,512.40                       40,066.3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5,747.02                       39,166.31

      净资产                   52,158.85                       46,801.41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56.34                    108,185.61

   利润总额                  -228.05                     -1,161.29

    净利润                   -242.55                     -1,266.12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合同债务人:广州市天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
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
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2.1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
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
    2.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
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3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
    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之和。
    3.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
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5.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单独计算。
    6.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 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04,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74%;提供担保总
余额为 3,475.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3%,均系公司为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事项。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