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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声股份: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62.42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97.01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6,643.49 万
元,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66.32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
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出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审慎研究,董事会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度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
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下述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合并报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平稳发展,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
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4、面对当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以防范风险,保障
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62.42 万元(合并报
表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条件,同时从公司实际
情况、市场环境出发,经审慎研究,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
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
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