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12-09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19-0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8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2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3,634.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5,879.18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55.5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2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入金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25,982.82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22,929.0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5,45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3,391.64
合计 68,363.89 67,755.53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筹
资金先期开展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
的资金并支付上述项目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
项共计人民币 7,279.8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52 号《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入金额
目的款项金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4,970.16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1,737.0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572.66
合计 54,363.89 7,279.86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52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7,279.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4,970.16 4,970.16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1,737.04 1,737.0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66 572.66
合计 7,279.86 7,279.86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279.86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7,279.86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均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 72,798,630.56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5852 号《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辰装备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辰装备上述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辰装备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