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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4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 333 号公司办公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内容尚需提
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发行上市以来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管理层提交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
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华辰精密装备(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确定高管
2020 年度的薪酬政策。公司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在进一步核查之后,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政策。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做出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七、关于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
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原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阚峰:



房平木: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