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9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辰精密装备(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
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如下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1、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原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承诺
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
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阚峰:
房平木: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