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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 333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激励计划所
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
件、归属比例、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制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业
务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
公司的信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
    我们认为: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方面选取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
长率,其中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
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企业成长性。
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
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同时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
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
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及具体
的归属比例。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
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连超:


阚峰:


房平木: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