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房平木)2021-04-24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房平木)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及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
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本人在 2020 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
弃权情况。本人还参加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的立场,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第一届董 告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事会第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月 23 日
七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
2020 年 5 事会第十
1.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5 日 九次(临
时)会议
第一届董 1.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
2020 年 7 事会第二 同意
意见
月9日 十次(临
时)会议 1.关于公司收购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
2020 年 8 事会第二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同意
月5日 十一次会 意见
议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第一届董
2020 年 9 事会第二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9 日 十二次会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议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
2020 年 10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一 同意
月 16 日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二届董 1.关于公司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2020 年 10
事会第二 意见 同意
月 27 日
次会议 1.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
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
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
等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并在认
真审议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情况
1、2020 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0 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0 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房平木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