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会议时间 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1.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一届监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4
事会第十
月 23 日 6.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二次会议
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8.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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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 第一届监
4 月 27 事会第十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三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2020 年 第一届监 议案》
8 月 5 事会第十
日 四次会议 2.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第一届监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 月 29 事会第十
日 五次会议 2.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品种的议案》
2020 年 第二届监
10 月 16 事会第一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日 次会议
2020 年 第二届监 1.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 月 27 事会第二 2. 《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日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
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0 年度,监事
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
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合理规范;公司建
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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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制度基本健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监督公司的重大事项
监事会审查监督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认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
内部控制体系,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
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有效。
6、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独立性和有效性,确认续聘程序合规性合法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独立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公司续
聘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7、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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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学习和培训交流,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
公司监事会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要按照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规范公司监
事会的工作,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
平。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
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3、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审阅定期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4、审议监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事项、重大融资、重大投资、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持续关注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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