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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3-03-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辰
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装备”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28 号”《关于核准华辰精
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6,347,1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58,791,831.9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555,268.07 元。上
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2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1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增加自主研发产品的比重,提升公
司盈利水平,公司分别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
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5,000 万元。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
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8,000 万元。
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
 号                              额(万元)       总额(万元)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
  1                                25,982.82         25,982.82   昆经信备[2018]82 号
           扩能建设项目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17,929.07   昆发改备[2018]440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2,452.00   昆发改备[2018]439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3,391.64            -
  5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8,000.00   昆周投备案[2022]7 号
              合计                 68,363.89         67,755.53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周市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
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
       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
 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截至 2023 年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存储方式
                                                                       1 月 31 日余额
                                      活期存款
 1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2001013200506952     活期        17,598,241.84
       华辰精   限公司昆山高新
 2     密装备   技术产业开发区      8112001012200506991     活期           352,479.66
       (昆山)     支行
       股份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
 3     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70078801500001430     活期           794,946.60
                   昆山支行
                             活期存款小计                              18,745,668.10
                                      现金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       10530701040035851    结构性存款   120,000,000.00
                    周市支行
 1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       10530701040035869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周市支行
                                    8112001013200506952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华辰精
                                    811200101320050695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密 装 备 中信银行股份有
       (昆山) 限公司昆山高新      8112001013500636713   结构性存款    21,000,000.00
 2
       股 份 有 技术产业开发区      8112001013500636713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
       限公司       支行
                                    8112001012200506991   结构性存款     9,000,000.00
                                    8112001012200506991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
 3                                     2010020084304      结构性存款     7,800,000.00
 4              江苏昆山农村商         2010020084304      结构性存款     5,200,000.00
                业银行股份有限
 5                                     2010020084304      结构性存款    40,200,000.00
                  公司陆杨支行
 6                                     2010020084304      结构性存款    26,800,000.00


                                            3
7                                       2010020016678      结构性存款      14,040,000.00
8                                       2010020016678      结构性存款       9,360,000.00
                          现金管理小计                                   351,400,000.00
                                 合计                                    370,145,668.10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节余募集资金金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额(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
                      2,452.00            2,452.00          1,414.19          1,435.25
    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
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
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支
付。以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三方监管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
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
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435.25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
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
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4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
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435.25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5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东辉                   袁海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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