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473号)2023-04-22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473号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辰装备”)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辰装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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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华辰装
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辰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辰装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辰装备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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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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