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辰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
成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相关内控
规则的情形。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
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
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确定董事、高管 2023
年度的薪酬政策。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在进一步核查之后,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制订的薪酬管理政策。我们同意 2023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
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

   九、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
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
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该方案。相关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房平木:




彭连超:




顾月勤:




                                                      2023 年 4 月 21 日